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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采取严厉措施坚决遏制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4-04-02 来源:图纸专区

  原标题: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采取严厉措施坚决遏制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采取严厉措施坚决遏制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中建函[2017]1385号)工作安排,切实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一、起重机械。所有建筑工地的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龙门吊、汽车吊等立马停止作业,由建设、施工、监理、安装等责任单位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报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深基坑工程。立即开展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检查,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检查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三、模板支撑系统。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的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上述工作部署,中心城区(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由市安监站跟踪落实,其他镇(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建设行政主任部门跟踪落实。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采取严厉措施坚决遏制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监明电[2017]8号)

  近期,我省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一定要引起高度警惕。继揭阳“7·11”吊车侧翻事故(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广州“7·22”塔吊倒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后,8月13日,中山市东区长江路改造工程工地又发生一起汽车起重机整体倾覆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三起事故接连发生,暴露出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根据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和改进吊车、塔吊等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初步调查情况看,三起事故都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操作的流程中,由于企业安全责任缺失,设备带病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逐渐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推动使用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公示企业违法信息,作为依法限制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要加强相关资质资格审核检查。企业要自觉落实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资质审核、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要求,全面确认作业安全性能条件后方可进场作业。三要健全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和操作规范要求,强化一线人员培训管理,落实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等安全管理措施。

  二、严格落实起重作业现场管理规程。各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吊装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封场、清场要求。白天难以封场的,必须在夜间作业并落实封场措施。要严格实行重点时段停工措施。在节假日期间,相关企业单位原则上要停止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如确需在节假日期间作业的,需项目业主代表、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三方在场监管。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大排查,吊车、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不合格、安全生产管理规章不完善、操作人员无资质的,要立即停工,确保不安全不生产。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对相关单位下发停工令,并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项核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同意复工。

  三、落实监管执法硬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从重查处起重机械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裁量权上限执行相关行政处罚措施。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决定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当事人,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严肃查处起重机械相关事故。凡发生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对涉事企业在建工程全方面实施停工整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全面核查涉事企业在全省所有在建工程及其相关市场行为;对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存在较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实施工程单位,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四、注重解决源头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反思、查找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抓源头、可治本的事故防范措施。一要完善起重机械相关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监管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把起重机械相关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清楚,做到底数清晰,有明确的目的性地落实风险管控。三要实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与企业安全生产评定挂钩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四要规范行业市场管理,从严从重查处违法分包工程、挂靠资质等可能会产生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市场行为。

  五、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各地政府要格外的重视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细化措施要求,加强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管人员下沉一线,依职责加强现场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加强专项工作的督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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